产品房交易过程中,因为房子标的较大,相他们实力悬殊明显,操作风险和陷阱也很多。实务中,因不懂而吃亏的购房者大有人在。现就购房中的主要风险和怎么样回避风险,上海房地产专业律师——张*杰律师做出较为全方位的剖析,房子交易过程中,有不懂之处,或需要诉讼帮助,可电话联系,13564951135。
产品房销售或预售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1、开发商违法售房
部分开发商出于资金流转等缘由,在未获得销售所需的有关文件和手续的状况下,提前进行销售或者预售,以期在现金收购过程中,逐步办理有关手续。但这种“先售后补”的违法销售行为总是很难遂愿,在有关部门发现后,对开发商进行查处的同时,大多也会给购房者办理房地产证带来障碍,拖延购房者正常拿到,甚至拿不到房地产证。
2、交房日期拖延
因为工程进度等多方面缘由,不少开发商不可以根据事先在合同中的承诺如期交房,给购房者带来较大的损失。并且在签订购房合同中,不少购房者忽略了与开发商的约定明确的出货日期,因为约定不清楚而使自己陷入不利的境地。
3、房子水平风险
因为在房子交易销售中,对房子的实质各项水平标准没具体而明确的约定,常使得实质户型与售楼时的说明户型、层高、门窗等水平品牌等存在争议而发生纠纷。
4、一房两卖
在二手买卖时时常出现售房者因为贪图更高的价格,而在以签订和售房协议的状况下,第三签订合同将房子卖与别人的情形。在此种状况下,原购房者的利益可能遭到相当大的损害,而不可以得到相应的适合赔偿。因此,在二手房买卖时应特别注意此种风险的回避。
购房时,也可自行签订,也可以请律师陪同,自己签订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操作:
1、在购买预售前认真查询有关准售材料。
在签订预售合同前,应详察房子预售的“五证一书”,包含:产品房子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国有土地用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项目地址选择建议书,特别是产品房预售许可证。查询时,要记得看原件,而非复印件。
2、要保留好产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材料与其他有关开发商所作说明或承诺的材料。
3、在签订合同时,注意签订购房合同,应是与开发商(房东)签订合同,而非中介代理公司以自己名义签订。详细约定交房时间,明确相应的赔偿责任与免责条约。
4、在签订房子交易合同前,要到房产管理部门知道房子现在的所有权情况和在房子上所设的其他权利状况。签订合同后准时到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备案与房地产的更名等毕竟手续。
一般来讲,假如操作得当,做到上述什么时间,可防止大多风险。因为合同条约的大多格式化,对于处于弱势的个人来讲,需要做的除去小心还是小心。如仍有不懂之处,电话联系张*杰律师,1356495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