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劳务工薪资,是找用工单位还是找劳务公司索要薪资?
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遇见拖欠薪资该怎么样处置?笔者觉得,在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模式中,一直记住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没劳动关系,只不过依据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条约来管理、用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据需要在用工单位劳动。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准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当拖欠劳动者薪资时候,劳务派遣公司作为用人单位,负有向劳动者准时足额支付薪资的法概念务。劳务派遣公司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薪资,是违法行为,劳动者既能够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也可以参考《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需要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补充一下,假如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时候,应当将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作为投诉对象;假如提起仲裁的,也应当将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作为被申请人。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导致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就劳务工被拖欠薪资一事,从表明现象看不出来是用工单位还是劳务薪资导致拖欠薪资这一事实,建议劳务工将二者均列为投诉或仲裁的对象。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劳动法